权威发布,人感染禽流感防控措施官方解读
国内外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为科学、有效地应对潜在风险,保障公众健康与社会稳定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农业农村部、国家疾控局等相关部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防控预案,现就公众关切的人感染禽流感防控措施进行官方解读。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总体原则:预防为主,联防联控,科学处置
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始终坚持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的理念,贯彻“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依法科学、分级分类”的原则,核心策略是强化源头管控,切断传播链条,保护易感人群,各部门、各地区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框架下,建立高效协同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,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。
核心防控措施解读
-
强化源头管控,降低溢出风险
- 禽间疫情监测与处置: 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在全国范围内对家禽、野生鸟类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主动监测,一旦发现禽间疫情,严格按照“早、快、严、小”原则,迅速采取封锁、扑杀、无害化处理、彻底消毒等强制性措施,从源头上减少病毒向环境及人群传播的机会。
- 市场与流通监管: 严格执行活禽市场“1110制度”(一日一清洗、一周一消毒、一月一休市、过夜零存栏),加强畜禽运输、交易、屠宰等环节的检疫监管,鼓励和推进冰鲜禽产品供应体系。
-
加强人间疫情监测与早期预警
- 监测网络: 疾控机构持续运行覆盖全国各级医疗机构的不明原因肺炎监测、流感样病例监测和病原学监测网络,对从事禽类养殖、运输、屠宰、销售、加工业等重点职业人群开展健康监测。
- 病例发现与报告: 各级医疗机构提高对疑似病例的识别和诊断能力,对符合定义的“人感染禽流感疑似病例”立即进行隔离、报告,并采集标本送疾控机构进行病原学检测,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,确保信息及时准确。
-
落实“四早”要求,规范医疗救治
- 早发现、早报告: 如前所述,依托监测网络和医疗机构哨点作用。
- 早隔离、早治疗: 一旦确诊为人感染禽流感病例,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,国家组织临床专家制定并不断优化诊疗方案,集中优势资源,坚持中西医结合,全力救治患者,最大限度降低重症率和病死率。
-
做好个人防护,提升公众意识
- 重点人群防护: 从事禽类相关职业的人员,在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品,作业后及时清洁消毒,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告知职业史。
- 公众日常防护: 避免接触病死禽畜及其排泄物,购买检疫合格的冰鲜、冻禽产品,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、案板要分开,禽肉和蛋类要彻底煮熟后食用,接触禽类或其粪便后、饭前便后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,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,室内勤通风。
- 健康生活与就医指引: 如出现高热、咳嗽、呼吸困难等流感样症状,特别是在有禽类接触史后,应佩戴口罩及时就医,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暴露史。
-
规范疫情发布,加强风险沟通
疫情信息由权威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统一、准确、及时发布,坚决杜绝谣言传播,稳定社会预期,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健康教育,普及禽流感防控知识,引导公众科学理性认识疫情,消除不必要的恐慌。
重要提示与法律责任
防控人感染禽流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配合政府采取的监测、隔离、消毒等防控措施,对隐瞒、谎报疫情,拒绝执行防控措施,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当前,我国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人感染禽流感防控体系,具备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,请广大公众无需恐慌,但需保持警惕,积极获取权威信息,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,国家有关部门将持续密切关注疫情动态,动态调整优化防控策略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。
(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疾控局 联合发布)



